1、毕业生持本人报到证于7月16日、17日到招办1号楼208、209室办理。
2、学生自取档案后,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将档案送至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保存。
3、逾期未领取档案者必须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将档案取走,否则影响报到时间,后果自负。
4、毕业生领取档案后,须妥善保存,不得将档案随意拆封、损坏。
5、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冶金人才、中科人才、京唐公司、首钢秦皇岛板材公司、专接本(升入联合大学、石油化工、北京建筑大学)、签灵活就业去向表,无需学生本人领取档案。
6、领取档案时间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30-16:00
7、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10-59805807,联系人:付老师。
招生就业办公室
2015.7.13